原产地证标准怎么填写
韩国FTA原产地标准 东盟FORM E原产地标准 巴基斯坦FTA原产地标准
韩国FTA产地证原产地标准
此栏为原产地证书的核心栏目,填写要求如下:
1.如该货物在一缔约方完全获得或生产,填写“WO”;
2.如该货物使用了非原产原材料,但符合原产地标准:
a. 如该货物完全由已获得原产资格的材料生产,填写“WP”;
b. 满足《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表》所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、区域价值成分、工序要求或其他要求,填写“PSR”;
c. 如符合特定货物处理的规定,填写“OP”。
东盟FORM E原产地标准栏填制
1、农林渔牧矿产品(非工业品),如果是在中国境内完全获得,原产地标准选“WO”,RVC标准、原产地标准辅助项均留空。
2、①产品含有进口成份,但进口成份来源国均为东盟成员国;
②工业品,所有原料均为国产成份
以上两种情况,原产地标准选”PE”,RVC标准、原产地标准辅助项均留空。
3、产品含有进口成份,且HS 编码在《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》中(见海关总署公告2019第136号附件1),则判断产品是否满足*右列的标准要求:如满足区域价值成分要求,则原产地标准选”PSR”,RVC标准栏选”适用区域价值成分(RVC)标准”;如满足税则改变要求,RVC标准栏选”适用归类改变标准(CTC)”;如满足加工工序标准,RVC标准栏选“适用加工工序标准”,以上三种情况原产地标准辅助项均留空。
4、产品含有进口成分,且HS编码不在《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》中,但包
含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第25、26、28、29(29.01、29.02除外)、31(31.05除外)、39(39.01、39.02、39.03、39.07、39.08除外)、42—49、57—59、61、62、64、66—71、73—83、86、88、91—97章,如满足进口成分与产品的品目号(HS编码前四位)不同,则原产地标准选CTH, RVC标准、原产地标准辅助项均留空。红色除外产品已包含在PSR清单中,适用PSR标准。
5、产品含有进口成分,但不属于以上第3、4两种情况,则全部适用区域价值成分标准,如原产原料价值比例大于40%,则原产地标准栏留空,RVC标准栏选“适用区域价值成分(RVC)”,原产地标准辅助栏填原产成份价值百分比。
注:只有在第3、5种情况中,RVC标准栏选“适用区域价值成分(RVC)选项的,系统才会在证书第9栏自动加注FOB金额。
巴基斯坦FTA原产地标准
1. 完全原产的,填写“P";
2. 非完全原产的,单一国家成分或中国-巴基斯坦累计成分大于等于产品离岸价40% ,且*后生产加工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,应填写增值的百分比,例如“40%" ;
3. 符合特定产品原产地标准的,填写“PSR"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