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地证联网核查
关于原产地核查-原产地证退证查询
伴随着我国外贸企业优惠原产地证书利用率的不断提升,优惠原产地证书时常遭遇“退证查询”等问题。进口方海关发起原产地核查是较为常见的影响原产货物顺利清关、享受关税优惠的原因。
核查流程
进口方海关会以书面形式(核查函)提出核查请求,并随附相关的原产地证书复印件,如果不是随机核查,还会说明核查的详细原因。
出口方海关应自收到核查请求之日起的规定时间之内,向进口方海关反馈核查结果详情。进口方海关应自接到出口方海关反馈核查结果之日起的规定时间内,将所核查货物是否具备原产资格的决定通知出口方海关。
在此期间证书签发机构和出口企业甚至货物生产商需要密切配合,根据核查函中进口方海关的质疑点收集相关佐证材料,签发机构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,将核查结果如实回复进口方海关。
实践中,东盟优惠证书、中韩优惠证书、 亚太优惠证书(印度)、瑞士优惠证书遭遇核查情况zui多的。
核查的主要原因
1.证书的有效性及真伪
2.货物原产地标准
3.证书内容与清关单据不符
4.证书签名印章是否真实
5.签发不符合规范
处理程序
1.签发机构建档并进行初步核验
证书签发机构收到对方海关的核查函后,会进行建档、登记,并调阅备查证书档案,核实该证书是否伪造,证书内容是否被篡改等。
2.联系企业进行书面调查
向相关企业出具《核查通知函》,企业需及时整理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。
具体资料包括:(货物)生产商的营业执照;
物料清单(BOM表);
所涉商品的所有原材料的来源证明。
eg:进口报关单;
(中国境内)采购的原材料,进料发票证明或商品zui终制造商所作的自我声明;
产品成本明细单(包含完整、详细的加工工序);
商业发票;
其他签发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。
3.实地调查(下厂核查)
当书面调查结果无法满足核查要求时,签发机构将针对出口商或生产商开展实地调查。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:原材料来源、生产工序、是否符合原产地规则等问题。
(4)复函
签发机构需要在收到对方海关核查请求后的6个月内或者缔约双方商定的期限内将核查结果及认定予以回复。
如何降低原产地核查风险?
1、建立健全企业会计审计体系
2、运用原产地合规管理系统
企业可尝试开发和应用原产地智能管理系统,嵌入中国已签署自贸协定的原产地规则、协定税率及降税安排等内容,对货物的原材料、零部件来源、价格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。
3、加强企业原产地知识的培训
4、建立原产地相关文档管理制度
企业应自原产地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或其国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更长期限内,保存能够充分证明货物原产资格的所有必要记录